近日,雅安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雅府发〔2013〕9 号),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关、有关单位扎实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这标志着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在雅安市正式启动。
《通知》要求各县 (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和四川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充分认识经济普查的目的和意义,并对普查的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普查工作经费、依法开展普查、目标考核以及普查的社会宣传动员等进行了明确安排。
通知对普查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坚持依法普查,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有关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二是加强目标考核,将经济普查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加强对普查各阶段主要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三是落实工作经费,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安排,根据普查进度及时拨付到位,确保经济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四是加强宣传工作,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五是做好成果应用,充分发挥经济普查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