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法律法规名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4.《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办法》
5.《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
6.其他统计相关法律法规
二、普法重点对象
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其他社会公众。
三、普法年度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国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中的重大战略意义,不断坚定法治理念,形成法治自觉,充分发挥法治在统计调查工作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统计改革、加强统计法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指示批示精神引领统计法治宣传工作;深入学习领会并认真贯彻中央、四川省和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精神和要求,以《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为抓手,切实做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使《统计法》《实施条例》《办法》等法律知识为统计工作者所掌握、为社会各界所了解,全面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普法措施
(一)充分结合专业统计工作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注重法治文化与统计工作的有机融合,把统计普法宣传融入工作部署、业务培训、走访调研、数据检查、统计执法等各环节,多形式、多途径开展日常统计普法宣传活动。
(二)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开展统计普法宣传。通过编印法治宣传资料,制作法治宣传品,不断深化普法宣传效果。利用互联网+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在微信、QQ工作群等平台,转载宣传视频。同时围绕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法制宣传时点组织现场宣传活动,提升统计法治影响力。
(三)设置法制专栏。在门户网站以弹窗和浮动窗口形式展示统计法宣传口号。设置法制信息专栏,上传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公示和案例。
(四)送法下基层。利用普查、执法检查及基层调研等机会,向基层统计人员发放法律告知书及普法宣传资料,深入推进基层统计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
(五)开展法治进机关活动。邀请市统计局法律顾问罗颖律师来市统计局给市、县统计系统干部宣讲行政执法有关内容。
五、责任领导
雅安市统计局副局长 邓绍勇
六、责任部门
市统计局法规科
七、联系人电话
法规科 科长 李宇 13882430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