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统计局五要求依法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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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依法统计提高数据质量的意见》(川府发〔2013〕55号)文件精神,12月2日,雅安市统计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认真学习,并对依法统计,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牢固树立数据质量第一的统计意识。作为统计部门要充分认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性,认真学习贯彻通知精神,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提高政府统计的公信力。

  二是对照查找存在问题。要求各专业对照通知要求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好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薄弱环节。如:对“三上”企业中未达规模标准的要及时清退;对联网直报的企业务必做到注册登记率、联网直报率达到100%;整顿规范统计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做到代理不代报;切实加强企业数据修改痕迹管理,防止随意修改企业统计数据。同时,坚决制止碰触联网直报“四条红线”的行为。

  三是健全“三上”企业原始记录和台帐。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健全统计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建立和完善统计工作制度,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四是加强基层统计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企业统计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从而进一步强化基层企业的统计保障,帮助企业解决好联网直报事宜。

  五是提高统计数据审核评估的协调性。继续建立和完善统计数据的审核评估机制,提高统计数据的匹配协调性。认真研究企业统计指标的关联性,提升源头数据的可信度,确保数据的真实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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