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统计局关于报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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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雅安市委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雅委发〔2016〕31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对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和《雅安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对本部门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统计法规基础工作


1.雅安市统计局设有政策法规科,共2名工作人员,负责全市范围内统计法规、执法工作的开展。六县两区统计机构均设有政策法规股(室)。

2.我局努力提升统计法治队伍的专业性。所有省、市举办的法治人员业务培训均派人参加,同时市局在系统内多次对法治骨干进行上岗培训和轮训。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1名同志取得了行政执法证,有16名统计人员通过了执法考试并取得统计执法证,有3位业务素质过硬的执法人员配合参加了国家、省相关的统计执法工作。

3.制定了统计执法证、统计调查证、行政执法证的管理办法、加大对证件的管理和督促工作;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组织人员参加培训考试,严格对参训人员的资格审查,做到有组织有序的参训;全年未发生不按规定报名、资格审查不严、无故不参加培训和培训考试作弊现象。

4.市统计局2015-2019年落实法治工作经费5万余元,用以印制统计法律法规资料60000余份,配备保密电脑、保密柜、打印机等必要的宣传、办案设备,可完全有效保证统计法制和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5.及时按照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对重大统计法规工作活动也及时总结,并积极报送相关总结材料。 

6.对重要的统计法规工作,我局能及时形成信息并报送,2015-2019年雅安市局被省法规处采用工作信息27条,“两办”9条。 

7.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工作理论研究。形成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的思考》《加强统计政策法规宣贯、确保数据真实性》等理论研究文章。 

8.为积极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加强我局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控制和防范法律风险,2017-2019年特聘四川明炬(雅安)律师事务所罗颖律师为雅安市统计局法律顾问。

  

(二)全方位多层次深化统计法制宣传年


1.2015-2019年制定了年度统计普法工作计划和年度雅安市统计执法工作要点,并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认真开展统计普法工作。 

2.重点推进面向领导人宣法、学法。积极和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衔接将《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通报》等纳入党政领导重点学习内容。 

3.开展对局机关、本地统计普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举办了全市统计法治知识专题培训会。市统计局还多次专程邀请省统计局长期从事统计业务及法治工作的同志为大家讲授《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分别简称《意见》《办法》《规定》)以及相关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此次培训对象为各县(区)人民政府分管统计工作副县(区)长;市、县(区)统计系统相关人员;经开区、市级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700余人。

4.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雅安市统计局专题请示市委组织部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意见》《规定》纳入市委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内容,针对短期培训学员发放统计法律法规自学教材,长期学员,则把统计法律法规列入教学内容,从而达到县级干部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全覆盖。2015-2019年年雅安在党校各级培训班发放有关统计法方面的资料1500多份。 

5.把贯彻落实新修订或者制定的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宪法法律等列入市统计局党组中心组和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内容,采取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和集体学习相结合,宣传统计法律法规。通过党组会、内网上挂、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贯手册发放,市统计局领导班子和成员了解掌握《意见》《办法》《规定》主要内容。

6.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6.26”全国禁毒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宣传日、“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重大社会集中宣传日活动,积极开展社会宣传。通过定点发放图片、画册、统计法制手册及接受咨询等宣传方式,将统计法规相关内容宣传到千家万户,有效扩大各界对统计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提升统计工作的社会面影响力。

7.收集国家、省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并在理解吃透《办法》《意见》《规定》的基础上编撰了雅安市统计局《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贯手册》,目前正准备送印刷厂印制后送相关市级领导、区县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和市级有关部门、园区负责人、统计对象等,以提高领导和统计工作者对统计法的知晓度。

8.精心制作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手册,以图解的形式,对统计法和实施条例有关内容以简单易懂的形式进行解读和宣传。

  

(三)积极参与配合搞好统计立法工作


1.除按照省局、市政府要求进行统计规范性文件、违法统计有关规定等文件进行清理外,我局每年7月还定期开展一次系统内市、县(区)规范性文件同步清理。

2.我局政策法规科积极和局办公室以及相关科室衔接,对我局所有制定的统计规范性文件都按要求进行公开、备案。

3.积极配合国家局、省局完成了所有意见、建议征求意见的回复,并及时报送立法意见、建议。 

4.积极和市政管办衔接,按照“放管服、立改废”政策要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做好平台维护工作,完成了市政管办政务一体化平台从1.0到2.0版本的升级与维护运行,及时将案件在平台录入,网上办案率达100%。

5.严格按照市政管办要求对涉及我局的行政审批进行了清理规范、对统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合法性进行审查。

  

(四)全力做好统计执法监督工作


1.按照要求多次对我市统计案卷实施评查,以确保统计案卷高质量、无差错。 

2.严格落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相关工作要求,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情况。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自由裁量实施标准执行自由裁量,全年未发生违反自由裁量实施标准情况。

3.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建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推动执法检查常态化,综合运用“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组织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 

4.加大统计违法惩戒力度。对各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实、实案必惩、惩戒必严。对查实的统计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员,政府统计机构要依纪依法提出处理建议并移送有关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任免机关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纪依法对统计违法责任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学习,提高认识。2019年年初,我局在制定印发的《雅安市统计局年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中,明确将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作为政策理论知识学习部分的重点内容。我局所有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就此部分内容多次进行了集中学习,局党组书记、局长会议上带领大家进行了细致的学习,并要求全局领导要结合各自分管工作认真谋划每年任务,抓好贯彻落实《纲要》的工作谋划,要将《纲要》的具体内容细化分解,提出工作思路、明确任务措施,确保《纲要》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落实。会议上还对接下来工作的组织开展进行了集体讨论研究,为深入贯彻《纲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切实发挥党支部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年来,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治市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积极配合本级人大、政府、政协、司法系统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2019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三)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全局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着提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好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四)强化监督,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局党支部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将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加强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执法力量薄弱。各级各地区统计执法机构不健全,专职人员少,一些县(区)甚至没有专项执法人员;部分执法人员对相应法律知识、统计方法制度、财务会计等专业知识掌握不够全面、深入,影响办案速度和办案质量。

  

(二)执法环境差。统计执法规章制度不健全,法制宣传力度不够,在实际工作中,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难度较大,有些企业和个人法治意识淡薄,对执法工作不重视、不配合,对查处的违法事实不以为然,甚至对统计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置若罔闻,这类情况使统计执法工作很难开展,也严重影响了统计执法者的信心。

  

(三)执法力度偏软偏弱。日常统计执法检查时间少、次数少,检查不够严格,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责令整改的多、处罚的少,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着不敢查、不敢管,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

  


四、2020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根据“七五”统计普法规划要求,要更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统计普法工作,送法进乡镇、进企业,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二)加强统计队伍自身建设。建立健全统计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制度,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积极防范和化解统计矛盾纠纷;以培训学习为手段,以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为目标,把重实际、求实际作为统计执法行为准则,强化统计执法队伍的作风建设。

  

(三)加强执法规范。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交流,提升业务能力、整体素质以及执法水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既树立统计机构执法公平严谨的良好社会形象,又提高被检查对象的统计法律自律意识和统计业务水平,使统计部门与被调查对象之间形成良性互动,不断推动统计执法工作上新层次,上新台阶。

  

 雅安市统计局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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