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对本部门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2024年局党组会、职工会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相关重要文件5次,对统计领导干部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在市局党组会和职工会上多次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等相关内容。
(二)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局党组利用局党组会定期听取统计法治工作情况汇报。2024年7月12日,局党组第十次党组会议专题听取“2024年统计法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本地区统计法治工作年度计划、重大统计法治工作事项。
(三)积极推动以案促法。通过局党组会、职工会等及时通报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组织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有关统计造假问题通报》《四川省统计局关于2022年以来5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四川省、山东省、云南省有关地区统计违法案件情况的通报》等,以案促法,强化统计法治意识。
(四)严格落实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治市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党组责任人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积极配合本级人大、政府、政协及司法系统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2024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统计法治制度完善工作。
1.以“三定方案”为依据,确定工作岗位。雅安市统计局认真落实机构改革工作要求,结合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要求和工作实际,建立雅安市统计局工作岗位法治总台账,共计设置部门12个、岗位50个,绘制导图63个,引用法律法规及规章60余部。
2.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梳理法治账图。全面梳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按照先分后总、先易后难原则,各岗位工作人员依法依规梳理自身岗位职责,突出法律依据、法定事项、法定程序、法定时限和法律责任,绘制岗位法治导图。岗位导图汇总形成科室、中心导图,最终形成全局法治总导图。在导图中点名点实各岗位关键内容、操作要求、法律责任和风险点,悉数标注法律追究情形和违法后果,形成依法行政导引图和工作指南。
3.坚持问题导向,健全监督制度。结合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不断筑牢制度“篱笆”。2024年印发《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统计违法举报受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统计执法监督工作与统计专业工作贯通协作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每月收集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及时发现问题、整改纠正问题。
(二)统计立法工作。
1.雅安市统计局积极参加省局、地方政府规章的起草、修改工作会议;积极配合国家局、省局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改等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收集回复,并及时按要求报送立法意见、建议。
2.为推动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贯彻实施,雅安五届市政府86次会议将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列入会前学法内容,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彭映梅主持,35个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3.雅安市统计局及时依法依规制定、修改、清理和备案规范性文件。2024年对《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标准的通知》(雅办函〔2006〕15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雅府发〔2011〕40号)等4个不再适合当前要求或已过时的文件按要求进行“废止”。
4.严格按照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要求对涉及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规范,对统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合法性进行审查。
(三)统计普法工作。
1.按照《雅安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相关内容。2024年初,制定年度统计普法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按省局和市法制委员会要求组织开展了五年规划相应总结和评估工作,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了《雅安市统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常态化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进党校”,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县处级、科级领导公务员任职培训班”等23个班次教学内容,培训1200余人次,全方位提升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已连续三年在市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将统计法纳入教育培训必修课,同时邀请省局领导来雅授课。
3.积极推动本单位公职律师制度,市司法局委派屈咏同志为市统计局公职律师,2024年度,公职律师为雅安市统计解答了3起涉统法律咨询。
4.利用“雅安统计”微信公众号、《雅安统计》季刊增加统计法治内容,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的宣教工作,开展统计培训进机关、进企业、进基层“三进”活动。举办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统计法治宣传“进大院”活动等6次,印发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8000余份,提升统计工作关注度,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氛围。
5. 自主策划、组织开展主题明确、形式新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之际,为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不断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同时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成功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暨“五经普”、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6.积极向省统计局报送统计法治宣传视频一件。
(四)统计法治监督工作。
1.持续推动专项治理行动。2024年2月,市统计局按时向省统计局报送《雅安市统计局关于报送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的报告》。持续推进统计专项治理行动,常态化开展数据质量核查,严格落实统计数据全过程质量控制制度和基层统计机构源头统计数据审核责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数据审核查询力度,市、县统计部门通过平台计算机程序核查、相关数据支撑性和匹配性核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加大统计数据核查力度;督促相关承诺改数县(区)严格履行承诺,认真查找数据差错原因,对相关错误数据进行修正,配合市纪委监委对以承诺方式改正2022年历史同期数据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对1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
2.2024年度雅安对辖区内执法案卷进行了统一评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案卷进行了整改。同时,按规定积极参加省统计局组织的案卷评查工作。
3.2024年度雅安市统计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4.积极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重新编写“雅安市统计局权责清单(2021年本)”,通过“市统计局门户网站”“雅安之窗”“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开。推动“统计电子台账”“首席统计师、统计协统员”等统计改革任务取得了实效。
(五)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工作。
1.对照《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认真梳理满足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条件的人员名单,建立了备考人员信息库。重点解决全市4个县(区)“零持证”、2个县不具备独立执法能力的问题,2024年全市统计局系统执法资格考试合格率较上年提高11.8个百分点,减少1个零持证县(芦山县),成绩有所提高。
2.积极推荐执法人员外出参加各级统计执法检查,在“实战”中积累办案经验,提升业务水平。2024年雅安抽调7批26人次参加省级执法检查。
3.依托统计执法证管理平台,将全市持证人员全部录入系统,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并将取得执法资格证和在统计执法中的表现情况作为考核重要依据。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数据质量风险防控压力传导还不够。部分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对新形势下统计工作认识还不到位,数据质量风险防控压力传导不够,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的责任机制落实还有欠缺。
(二)统计执法力量还需加强。目前,全市统计执法人员仅16人,全市8个县(区)中仅2个县(区)具备独立开展统计执法的人员条件、3个县(区)统计执法人员“零持证”,执法工作仍需全市统筹。
(三)普法宣传形式有待丰富。统计普法宣传方法形式不够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不多,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时效性有待增强,实际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推动全市统计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和严格执法意识,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升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注重全市统计法治队伍人才建设,充实执法力量,努力消除县(区)统计局无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的情况。
(三)提高普法宣传实效。健全局机关干部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挖掘更具有操作性的宣传形式,灵活多样、寓教于乐,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内容更加深入人心,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运用和操作能力,促进执法办案水平不断提高,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四)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积极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围绕不执法、不立案、处罚宽松软、执法合力不够等问题精准发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纠、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同时,努力提升统计执法服务水平,加强对企业的业务指导,推动企业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电子统计台账,加强正面教育和宣传,树立统计守法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企业诚信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