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统计局严格执行部门统计调查审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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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统计局严格执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管理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工作规程》《四川省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服务指南》等规定,依法从严规范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加强报表法定标识规范性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全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经授权代主管部门行使统计职能的国家级集团公司和工商领域联合会协会、经国务院授权具有一定行政职能的人民团体,在现有统计调查制度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确有需要调查的,须事先取得市统计局的同意,方可制定统计调查。对未经审批(备案)的统计调查表,被调查者有权拒绝填报,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统计局举报。

二是细致审核,注重审批管理。雅安市局以提高统计调查项目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为目标,组织开展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工作。收到部门提交的调查项目申请报告后,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和认真把关,发现问题及时与申报部门沟通并联系修改,确保申报材料规范、完整和准确。在调查项目正式实施后,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及时纠正不规范的行为,杜绝非法调查。强化统计调查结果运用的反馈机制,对实际执行情况进行质量监督,完善调查资料的保管工作,调查结束后及时归档调查资料。

三是优化服务,注重沟通交流。为提供高质量的部门服务,雅安市局把服务至上理念贯穿整个审批始终。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前期沟通,为开展统计调查项目的部门提供统计业务、调查方案设计等咨询。同时积极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交流,给予更多专业支持,争取各部门对统计工作的支持,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

四是落实管理责任。要求各部门应将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管理工作责任到具体职能科室,由专人负责统计调查项目的申报工作,管理人员发生变动时,要做好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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