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努力改善消费环境,春节前后市场安全有序,商品丰富、物价稳定、购销两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速超过预期目标,顺利实现“开门红”。
一、 全市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一季度,雅安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61亿元,增长11%,超额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0.8个百分点。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3.7亿元,增长11%;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7.3亿元,增长11.1%。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实现51.1亿元,增长10.7%;餐饮收入实现9.9亿元,增长12.7%。
二、 县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总量及增速比较
(一)县区之间总量差异大
如上图所示,雨城区、汉源县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占全市的27.5%、17.3%,而芦山县、宝兴县仅占全市的6.9%、4.5%,县区之间体量差异明显。
(二)增速均达到预期目标
如上图,一季度全市有5个县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速在11%以上,且各县区均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
(三)贡献率符合县区实际
一季度,各县区对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雨城区28.2%,名山区12.1%,荥经县12.9%,汉源县16.8%,石棉县9.6%,天全县8.5%,芦山县7.3%,宝兴县4.7%,中心城区及人口大县对全市消费增长的贡献较大。
三、 商品零售增速总体向好
全市限额以上十六大类商品中,有十四类实现正增长。其中增速可观的有:
衣着类商品。由于人们在春节期间的消费习惯以及春季来临换装需求,一季度,雅安市限额以上商贸单位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零售额达0.3亿元,同比增长41.6%,分月均保持高增速。
汽车销售。一季度,雅安汽车经销商普遍开展降价促销、厂家直销、巡展推广新车型等活动,进一步刺激了春节期间消费潜力的释放,全市限额以上汽车经销商共实现汽车零售额2.9亿元,同比增长27.4%,高于上季度11.8个百分点。
家用电器销售。一季度,全市限额以上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实现零售额0.8亿元,同比增长22.4%。从去年二季度开始,该项增速已连续四个季度超20%。
四、 存在的不足
(一)雅安消费市场在全省位次靠后
一季度,雅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1亿元,在全省仅高于甘孜州、阿坝州,与巴中市差距18亿元。雅安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速11%,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在全省各市州中排第18位。
(二)限上社消零规模小、占比少
一季度,雅安限额以上商贸单位零售额仅为10.8亿元,同比增长 11.3%,限上社消零占全部社消零的比例低于省内其他市州。
一季度零售额在千万元以上的商贸单位总计24家,其中销售汽车、石油及制品类的单位12家,其零售额占全部限上零售额的61%。现阶段加油站、汽车经销商的景气状况对全市消费市场的影响较大。
五、 建议
一是不断推进实体经济发展。在做大做强特色农业产业、吸引外资发展工业企业、打造全域旅游、发展现代服务业等方面继续发力,促进本地群众就业增收和消费能力的提升,吸引外来人口流动和旅游消费,为批发零售单位创造良好的上下游环境。
二是进一步扶持汽车行业。由于市场饱和,本地汽车行业由往年的高速增长步入了平稳发展,需要减免税费、降低经营成本以适应市场变化。新能源车处于兴起阶段,市价普遍高于汽柴油车辆,需要更大的优惠补贴力度、更好的配套设施建设,才能良好推广,拓展新的消费热点。
三是落实好企业入库奖励政策。将《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四上”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雅办发〔2017〕32号)宣传到企业,将奖励措施落实到企业和报表人员,提高企业对待报表工作的认真态度,同时加强业务知识方面的指导,规范基础工作,从源头上确保数据真实准确。